湖南部分新冠肺炎防治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通知


湖南部分新冠肺炎防治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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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將部分新冠肺炎防治藥品臨時納入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
【湖南部分新冠肺炎防治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通知】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省醫療生育保險服務中心: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 ,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防治的醫療保障工作,經報國家醫療保障局同意,將部分新冠肺炎防治藥品臨時納入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納入范圍
(一)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揮部《關于印發〈湖南省新冠肺炎防治重點藥品和物資生產應急保供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肺炎防指物發〔2022〕91 號)明確的新冠肺炎防治藥品中未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24個(見附件) 。
(二)按照《湖南省新冠肺炎中醫藥防治方案(2022年第二版)》明確的臨床治療方案進行應用傳統工藝配置,并經省藥監局第一批應急備案的中藥醫院制劑24個(見附件) 。
二、待遇標準
此次臨時納入的藥品按照通用名管理 , 同通用名同劑型的藥品全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臨時納入的藥品和醫院制劑實行甲類管理,政策內費用全額報銷 。臨時納入目錄期限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限內費用基金予以支付,到期后調出目錄,基金不予支付 。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 , 把新冠肺炎防治期間人民健康保障放在首位,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積極做好政策宣傳,保障政策落地實施 。省局已統一做好臨時納入目錄藥品的系統維護工作 , 各地要迅速組織醫療機構進行系統信息更新和藥品匹配,切實做好防治藥品的待遇支付工作 。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及時向省局報告 。
工作聯系人:醫藥服務管理處 曹亮
聯系電話:0731-8490044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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