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2023年1月1日起陽江調整醫保待遇標準是什么?


通知全文 2023年1月1日起陽江調整醫保待遇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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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時間:2023年1月1日起
有效時間: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
陽江市醫療保障局陽江市財政局關于調整
我市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社保分局,各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和廣東省財政廳有關文件要求 ,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市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0萬元調整為13萬元,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調整為62萬元,職工醫保合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共75萬元 。
二、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三級醫療機構住院、門診特定病種報銷比例由60%調整為65% 。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 。我市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上述規定如遇上級部門有新的文件精神,從其要求進行調整 。
陽江市醫療保障局 陽江市財政局
【通知全文 2023年1月1日起陽江調整醫保待遇標準是什么?】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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