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高溫工作中暑算工傷嗎?


宿遷高溫工作中暑算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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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012年國家安監總局、人社部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 ,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高溫作業: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 。
常見的高溫作業人員包括:夏季露天作業的港口、碼頭貨物搬運的物流業從業人員,建筑業戶外作業人員 , 室外線路安裝的電力行業從業人員;存在生產性熱源的高溫作業場所的人員 , 包括使用烘箱的電子及通訊設備制造業人員,電池制造業中的熔鑄崗位人員,塑料制品業中的注塑成型崗位人員 , 食品制造業中的油料烘榨、食鹽干燥、糕點烘烤人員 , 飲料制造業中的原料蒸煮、酒精糖化崗位人員 , 煙草加工業中的煙葉干燥、煙絲烘干崗位人員以及蒸汽供應行業的鍋爐房人員 。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
(1)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度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
(2)當日最高氣溫達到35度以上,40度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 。
(3)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
【宿遷高溫工作中暑算工傷嗎?】 (4)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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