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標準是什么?


常德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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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指標及標準如下:
一、評估指標
(一)自主吃飯
(二)自主穿衣
(三)自主上下床
(四)自主如廁
(五)室內自主行走
(六)自主洗澡
二、評估標準
(一)特困人員生活自理狀況6項評估指標全部達到的,可以視為具備生活自理能力;
(二)有3項以下(含3項)指標不能達到的,可以視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
(三)有4項以上(含4項)指標不能達到的,可以視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 。
三、注意事項
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發生變化的,本人、照料服務人、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供養服務機構應當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時報告縣級民政部門 , 縣級民政部門應當自接到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核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認定類別 。
【常德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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