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條件

【珠海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條件】

珠海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條件

文章插圖
珠海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條件
單位新錄用職工的,應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 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