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醫保家庭共濟如何使用


武漢醫保家庭共濟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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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使用方法
就醫購藥應出示使用人本人醫保電子憑證——
1、結算時將優先劃扣使用人本人醫保個人賬戶余額;
2、若使用人為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或無余額,使用人為居民醫保無個人賬戶時,系統將隨機使用授權人的個人賬戶余額進行支付 。
注:“實施家庭成員共濟”并不等于“醫保卡可以全家使用” 。國家醫保電子憑證里有每個參保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照片、編號等信息,實行“一人一碼”,和身份證一樣 , 僅限本人實名使用,必須“專碼專用” 。將本人的醫保電子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保電子憑證冒名就醫屬欺詐騙保行為 。
【武漢醫保家庭共濟如何使用】 二、武漢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使用范圍:
武漢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從僅限職工本人使用 , 拓展到可以給家庭成員使用——個人賬戶共濟對象(使用人)在武漢市市域內住院治療、門診就醫或藥店購藥時發生的合規自負費用可使用授權人的個人賬戶結算 。
拓展使用范圍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允許用于——
1、支付武漢市參保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武漢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發生的醫療費用;
2、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合規費用 。
注:目前個人賬戶共濟不支持武漢市域外就醫結算 。在省信息系統支持允許情況下 , 個人賬戶共濟使用范圍將逐步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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