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養老金上調什么時候發放?

【河南省養老金上調什么時候發放?】

河南省養老金上調什么時候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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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于7月31日前發放到位 。
同時,要通過擴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收支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 , 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 不得發生拖欠 。各地落實情況請于2022年8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
調整范圍
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
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二)掛鉤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 不含折算工齡 , 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 。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 , 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 。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 , 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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