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鹽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期延長


2023年度鹽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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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期延長公告:
一、繳費期限
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延長至2023年2月28日 。
二、參保對象
具有我市戶籍且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我市取得居住證的人員;我市轄區內各級各類教學教育機構在校學生及托幼兒童 。
三、繳費標準
繳費標準仍按照《關于明確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鹽醫保發〔2022〕62號)、《鹽城市照護保險實施細則》(鹽醫保發〔2022〕1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市區(市本級、亭湖區、鹽都區、大豐區、開發區、鹽南高新區)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學生) , 每人450元(含照護保險30元);在校學生、托幼兒童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照護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暫免征繳) 。
2.其他縣(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學生),每人420元;在校學生、托幼兒童及其他未成年人 , 每人250元 。
四、待遇享受
【2023年度鹽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期延長】 2023年2月28日前 , 按規定參保繳納我市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人員,自繳費次日起享受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重視程度,壓實工作責任 。各地要統一思想,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 開展覆蓋全、多渠道、多層次的參保動員及政策解釋工作,認真組織好延長集中繳費期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確保應保盡保 。
(二)加強宣傳引導,合理引導預期 。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 探索創新宣傳方式,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 , 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城鄉居民醫保的相關政策,增強群眾參保繳費意識,合理引導社會預期 。
(三)優化經辦管理,提升服務質效 。進一步優化經辦服務,對于因疫情等影響參保繳費不便利的群眾,要采取有針對性的便民措施,加強線上線下經辦服務能力 , 確保參保繳費工作順利開展,保障群眾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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