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積金提取額度一覽


株洲市公積金提取額度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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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積金提取額度
各類提取提取額度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同套(棟)房屋“提了不貸、貸了不提 。共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已明確產權份額的,按份額核算提取額度;提取申請人與其配偶以外的他人共有且未明確產權份額的,按均等份額核算提取額度 。
(二)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或株洲市行政區域以外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1.提取金額不超過前 12 個月還款額之和 。
2.償還住房貸款 12 個月以上 , 方可申請還貸提?。?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 。貸款結清后申請提取的,限在結清之日起 1 年內憑結清證明辦理 , 提取金額不超過貸款結清金額(還貸期間從未提取公積金的,提取金額不超過貸款金額) 。
3.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提取金額應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償還本套房屋住房貸款已提取、劃扣或對沖還貸的金額 。
【株洲市公積金提取額度一覽】 4.職工家庭只能以同套住房上一年度的還貸額作為提取額,前一套住房貸款結清后 , 可申請第二套住房還貸提取;前一套住房貸款未結清卻申請第二套住房還貸提取的,則不得重新申請前一套住房還貸提取
(三)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 3 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 每年可提取 1 次住房公積金支付租房 。提取金額不得超過 15000 元,夫妻提取金額合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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