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 最低刑責年齡下調至12周歲

備受關注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刑法修正案(十一)共48條, 針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疫情防控、金融市場亂象等人民群眾關切的突出問題, 對刑法作出修改完善 。 值得注意的是, 修正案對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規定作出調整, 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 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 情節惡劣,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 應當負刑事責任 。  

今天起 最低刑責年齡下調至12周歲

文章插圖

【今天起 最低刑責年齡下調至12周歲】 小編覺得非常應該, 現在12歲的孩子的體型以及思維和成年人沒啥區別, 記得2020年就發生過一個未成年人殺人案, 網絡上沸沸揚揚, 當時殺人者對著別人就說我還未成年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這些人其實他們的思想已經非常成熟, 甚至利用法律的空子來進行故意傷人殺人事件, 所以對于這些人必須嚴厲懲罰, 不能夠讓低齡成為行兇的護身符 。 支持國家的政策!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