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騰訊與360之爭始末 騰訊360之爭

騰訊360之爭(回顧:騰訊與360之爭始末)奇虎360與騰訊間的糾葛由來已久 , 被業界形象地稱為“3Q大戰” 。 這源于2010年雙方“明星產品”之間的“互掐” 。 2010年9月27日 , 360發布了其新開發的“隱私保護器” , 專門搜集QQ軟件是否侵犯用戶隱私 。 隨后 , QQ立即指出360瀏覽器涉嫌借黃色網站推廣 。 2010年11月3日 , 騰訊宣布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 , 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錄QQ , 強迫用戶“二選一” 。 雙方為了各自的利益 , 從2010年到2014年 , 兩家公司上演了一系列互聯網之戰 , 并走上了訴訟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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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起訴360“不正當競”
2010年10月14日 , 針對360隱私保護器曝光QQ偷窺用戶隱私事件 , 騰訊正式宣布起訴360不正當競爭 , 要求奇虎及其關聯公司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并作出賠償 。 一審2011年4月 ,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曾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 認為360捏造事實的行為損害了騰訊的競爭優勢、構成不正當競爭 。 判令奇虎公司賠償4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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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2011年9月29日 ,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布騰訊公司訴“360隱私保護器”侵權案的終審判決結果:北京奇虎、奇智軟件以及三際無限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 判決三公司停止侵權;三家公司需要在本判決生效起30天內在360網站的首頁及《法制日報》上公開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 , 并賠償原告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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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 , 騰訊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 , 稱奇虎360的“扣扣保鏢”是打著保護用戶利益的旗號 , 污蔑、破壞和篡改騰訊QQ軟件的功能 , 并通過虛假宣傳 , 鼓勵和誘導用戶刪除QQ軟件中的增值業務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戶廣告 , 而將其產品和服務嵌入QQ軟件界面 , 借機宣傳和推廣自己的產品 。 索賠1.25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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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2013年4月25日 ,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曾作出一審判決 , 奇虎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 判令其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 。 宣判結束后 , 奇虎公開發布聲明 , 對判決結果表示非常遺憾 , 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 二審2013年12月4日 ,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 。
2014年4月24日作出二審判決 , 駁回奇虎360的上訴 , 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奇虎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 , 判令其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 。
360起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起訴2012年11月 , 奇虎公司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 指控騰訊公司濫用其在即時通信軟件及服務相關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 ,  , 索賠1.5億元 。 一審22013年3月28日 , 廣東高院一審判決 , 騰訊不構成壟斷 , 奇虎承擔訴訟費79萬元 。 這是國內首個在即時通訊領域對壟斷行為作出認定的判決 。
奇虎公司表示不服 , 向最高法提出上訴 , 并索賠經濟損失1.5億元 。 二審2013年11月26日 ,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奇虎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 。 此次庭審歷時整整兩天 , 截至庭審結束 , 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仍然互不相讓 , 均堅持各自訴訟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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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 此次庭審期間 , 最高人民法院以電視直播、廣播連線、網絡直播等“全媒體”形式直播庭審過程 , 引發社會關注 。 據悉 , 這是首次以“全媒體”形式對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民事案件進行報道 , 是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推進司法公開、滿足公眾知情權的最新舉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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