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類型及申辦模式


桂林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類型及申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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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緩繳單位類型
【桂林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類型及申辦模式】各類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
二、緩繳實施內容
(一)緩繳2022年8月至10月共3個月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個人繳費部分不緩繳,各類緩繳單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義務 。
(二)享受緩繳的單位最遲于2023年3月底前按法規及時補繳有關費用 , 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向屬地醫保經辦機構申報提前繳納緩繳的費款 。
(三)緩繳期間 , 單位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清緩繳的費款 。
(四)緩繳期間,相關單位參保人正常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出現辦理職工醫保退休、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單位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 。
三、申辦模式
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單位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 。
由醫保、稅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參照《關于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法規的通告》(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劃型法規,聯合確定中小微企業名單 , 其他符合條件的單位名單根據參保登記信息確定 ?,F有數據無法滿足單位劃型需求的,單位可通過廣西醫保網上服務大廳自助辦理或向屬地醫保經辦機構服務窗口書面申請緩繳 。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符合緩繳條件的單位2022年8-10月的繳費征集數據只有個人應繳費款,請認真核對后再繳費;
(二)提前繳納緩繳費款的單位需在每月15日繳費征集數據生成之前 , 通過網廳或到屬地醫保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請取消享受緩繳認定 , 醫保經辦機構核實后統一補征集緩繳的單位部分保費并推送稅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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