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嗎


福州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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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嗎
不能,失業補助金只能申請一次 , 若領取期間重新就業 , 剩余未領取月數不可結轉到下次失業 。
領取失業補助金,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 。
【2】按照相關法規參加失業保險 ,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相關法規履行繳費義務不足1年 。
【3】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
領取標準:
失業補助金發放不超過6個月 , 按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時間區分執行標準:參保繳費6個月(含)以上的 , 按我市上年度失業保險金平均水平的60%即742元/月執行;參保繳費不足6個月的,按我市上年度失業保險金平均水平的30%即371元/月執行 。
【福州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嗎】2022年1月1日至通告下發期間,已按《福州市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證范圍的通告》(榕人社就〔2020〕107號)審核發放的,可繼續保持原標準發放 。通告下發之后新申領的,按新標準執行;農民工臨時生活補助待遇標準保持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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