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紹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告


2022紹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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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存基數、月繳存上下限
2022年度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均為2021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工資口徑按國統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法規》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確定 。
根據2021年度我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22年度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月繳存上限分別為3683元、下限分別為307元;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為7366元,下限為982元 。鑒于影響,為切實減輕負擔,有困難的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允許繼續按上年度月繳存下限執行(即分別為209元、670元) 。
二、繳存比例
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最高各為12% , 最低各為5% 。
三、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執行期限為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2月28日至調整當月之間的住房公積金按實計算,在調整后對單位應繳部分進行多退少補 。由于執行周期和繳存基數的調整,有條件的單位可按照2022年度的月繳存額度補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單位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 。
四、辦理程序
1.各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當于9月14日前申報完成年度繳存基數調整 。
2.已申領法人數字證書的單位 , 可通過“浙江服務網”選擇“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服務事項的“在線辦理”申報月繳存額調整;也可通過單位網上大廳辦理申報月繳存額調整 。
3.暫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單位,可攜帶相關材料到市公積金中心或各分中心窗口辦理申報月繳存額調整 。
4.靈活就業人員 , 可攜帶相關材料到市公積金中心或各分中心窗口辦理申報月繳存額調整 。
五、其他事項
1.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按四舍五入計算 。
2.各單位調整當月新增職工暫不作變更 , 延期至次月作新增,并辦理住房公積金補繳手續 。
3.未達到繳存下限的單位 , 須及時為職工上調繳存額度,2023年1月1日仍低于繳存下限的職工,中心將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
4.尚未建立或未全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的單位或雖已全員建立但未按法規要求繳存的,應按本法規及時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為職工辦理建繳或補繳住房公積金手續 。
【2022紹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告】5.單位在調整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時,應當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 , 維護職工符合相關法規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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