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茂名臨時救助實施對象+標準


2022茂名臨時救助實施對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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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茂名臨時救助實施對象+標準
一、救助對象范圍
1、支出型救助對象:
因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
例如家庭中有患慢性病需長期就醫服藥或需持續護理的重病患者,就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學齡前教育的學生等情況 。此類對象適用臨時救助的一般程序,申請家庭需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與入戶查詢 。
2、急難型救助對象:
因各種突發原因等 , 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方法的家庭或個人 。
例如遭遇交通、高空墜物、礦難、溺水、火災等意外,突發腦卒中等急病送醫救治,婦女、兒童遭受家庭暴力或監護侵害等情況 。此類對象適用臨時救助的緊急程序 , 可采取先行救助的方式,緊急情況解除后再補齊審核審批手續 。
二、救助方式和標準
【2022茂名臨時救助實施對象+標準】(一)臨時救助方式:
發放救助金、發放實物、提供轉介服務 。
其中 , 救助金主要通過社會化發放的形式,直接支付到對象個人賬戶 。在情況特殊且必要時,例如遭遇車禍的救助對象身份不明,救助對象昏迷無法獲知其個人賬戶,或者救助對象無能力從賬戶支取,且無法提供家屬信息的,可以直接發放現金,發放時應當由領款人(代領人)、經辦人共同簽字并合影,納入救助檔案備查 。
根據臨時救助對象需求,可向對象提供衣物、食品、飲用水、臨時住所等,解決其短期實際生活困難 。臨時救助對象可能符合低保、特困、低收入或其他專項社會救助條件的,工作人員應當協助其提出申請,如需要慈善、社工等提供募捐、技能培訓、心理輔導等服務等,工作人員也可根據情況匹配對象需求和當地社會力量資源 。
(二)臨時救助標準:
以個人為救助對象的原則上不低于當地2個月城鎮最低生保標準,年度個人救助上限額度原則上累計不超過當地10個月城鎮最低生保標準;
以家庭為救助對象的 , 按照人均計算,年度家庭救助上限額度原則上累計不超過當地15個月城鎮最低生保標準 。
小額救助:臨時救助金額不超過當地2個月城鎮最低生保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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