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


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

文章插圖
大家好,小龍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 , 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哪些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財務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 (二)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 (三)經批準的保險代理業務; (四)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 (五)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及委托投資; (六)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七)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賬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 (八)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 (九)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 (十)從事同業拆借;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
2、 第二十九條 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可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從事下列業務: (一)經批準發行財務公司債券; (二)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 (三)對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 (四)有價證券投資; (五)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 。
3、 第三十條 財務公司從事本辦法第二十九條所列業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慎監管的有關要求,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財務公司設立1年以上 , 且經營狀況良好; (二)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從事成員單位產品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業務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 (三)經股東大會同意并經董事會授權; (四)具有比較完善的投資決策機制、風險控制制度、操作規程以及相應的管理信息系統; (五)具有相應的合格的專業人員;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
4、 第三十一條 財務公司不得從事離岸業務,除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業務外,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資金跨境業務 。
5、 第三十二條 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后,應當在財務公司章程中載明 。
6、財務公司不得辦理實業投資、貿易等非金融業務 。
7、 財務公司在經批準的業務范圍內細分業務品種,應當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 但不涉及債權或者債務的中間業務除外 。
8、 第三十三條財務公司分公司的業務范圍,由財務公司在其業務范圍內根據審慎經營的原則進行授權,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
9、財務公司分公司不得辦理擔保、同業拆借及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業務 。
【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