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貸款第二套房規定

【南京公積金貸款第二套房規定】

南京公積金貸款第二套房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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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過40平方米(根據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情況適時調整),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款金額不得低于購房總價的20%,貸款利率按照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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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閱讀】貸款擔保方式
1、購買預售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采取開發單位階段性擔保加所購住房抵押的擔保方式 。在取得一般抵押權《不動產登記證明》并交受委托銀行執管前, 由開發單位實行階段性擔保 。
2、購買現售商品房、存量房的 , 采取用所購住房抵押擔保 。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采取用所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抵押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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