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溫馨提示:西安城鄉居民醫保政策
1、待遇享受期
(1)城鄉居民
居民在參保個人集中繳費期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保待遇享受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超過集中繳費期未參保繳費的 , 不得享受參保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
(2)大學生
2021年秋季入學的新生及未繳納上一學年大學生醫保的在校學生,在校繳納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后,待遇享受期自繳費完成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報銷金額與2022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額 。
(3)未在集中繳費期繳費特殊人員
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待遇享受期開始后需要參保且政策允許參保的特殊人員,按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完成參保繳費的,待遇享受期從完成繳費后的次月算起 。
2、門診待遇
(1)門診統籌
參保居民在本人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門診就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0元 , 具體支付標準比例如下:

西安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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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學生門診統籌
【西安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一個待遇享受期內,參保大學生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按70%支付,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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