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保障房租賃合同怎么簽的啊 汕頭保障房租賃合同怎么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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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單位、整體租賃的用人單位應當與承租人簽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并辦理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整體租賃的,用人單位應將承租人信息報運營單位 。
【汕頭保障房租賃合同怎么簽的啊 汕頭保障房租賃合同怎么簽的】應包括約定租賃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修繕責任、違約責任等條款 。
租賃合同期限可結合承租人意愿確定 , 最長不超過3年 。
租賃合同應當約定 , 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運營單位或整體租賃的用人單位可解除租賃合同 , 并按合同約定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買賣、轉借、轉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的;
2、利用保障性租賃住房從事非法活動的;
3、擅自改變保障性租賃住房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內部結構和配套設施、擅自違規裝修 , 拒不恢復原狀的;
4、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保障性租賃住房、無正當理由未按時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5、其他違法違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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