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登記 異議登記


異議登記 異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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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龍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異議登記 , 異議登記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第十九條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 。
2、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
3、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 。
4、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 。
5、異議登記不當 , 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
6、也就說1號喲算進去 。
【異議登記 異議登記】本文到此分享完畢 ,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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