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問答


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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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公租房范圍包括哪些?
答:申請人租賃的公租房應當已納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門公租房網上簽約系統管理的公租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 。
2、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提取對象和條件包括哪些?
答:申請人租賃公租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本市公租房租賃費用: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按照本市關于公租房準入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租賃已納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門公租房網上簽約系統管理的公租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
(三)申請人及配偶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生效中的提取業務;
(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五)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
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覡NΦ狽弦隕咸崛√跫?。
3、完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的提取方式體現在哪些方面?
【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問答】 答:申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委托逐月提取或者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租房租金 。
(1)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 職工可通過公積金官方線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官方微信“上海公積金”、手機APP“上海公積金”)或管理部業務網點申請,自申請之時起計算,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
(2)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前往市公積金中心區管理部業務網點申請 , 補充提取已支付的公租房租賃費用 。
4、簡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材料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1)開通線上申請渠道,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公租房承租職工在線上渠道申請的,僅需根據要求據實填報提取申請要素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婚姻信息、租賃提取金額、銀行卡信息和手機號碼等申請信息);
(2)線下渠道申請辦理的 , 同步簡化辦理要件材料:在線下渠道辦理的,簡化公租房租賃合同、租賃發票等書面證明材料,除需據實提供婚姻狀況、租賃提取金額、手機號碼等信息外,承租職工僅需提供身份證件、銀行卡等材料 。按規定可使用電子證照的,申請人還可以提供電子證照代替 。
5、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流程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根據申請人選擇的提取方式,提取流程分別優化為:
(1)選擇委托逐月提取的 , 市公積金中心將按月發起審核,審核通過的,提取資金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按月進行支付;
(2)選擇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市公積金中心審核通過后,提取資金一次性進行支付 。
6、申請人對公租房租賃信息或婚姻狀況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的 , 應當如何處理?
答:申請人對公租房租賃信息或婚姻狀況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的,應向市公積金中心區管理部提供相關公租房租賃合同、租賃備案、租金支付憑證或婚姻狀況等材料申請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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