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溫州龍港生活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2023溫州龍港生活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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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全市新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溫政發〔2018〕21號)、《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溫人社發〔2020〕73號)和《溫州市就業創業補貼政策申報指南》(溫人社發〔2020〕85號)等文件精神,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援助,現就生活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申報條件
我市戶籍生活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多樣的就業方式實現靈活就業,以個人參保形式繳納2022年社會保險費 。
申報對象中的生活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僅針對三類人群,分別是低保家庭中的勞動力、低保邊緣戶家庭中的勞動力和國有、集體企業下崗的“4050”人員(男50至60周歲,女40至50周歲),且2022年繳納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
生活困難人員標準參照《關于印發<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的通知》(浙民助〔2019〕134號)規定執行 。就業困難人員以申報對象失業登記信息及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信息為準 。
二、補貼標準及期限
每人每月300元 。除首次申報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
三、申報時間
自2023年2月1日至3月31日止 。
四、申報方式
申報人將申報材料送至市社會事業局人力社保科304辦公室 。
五、申報材料
1.《龍港市生活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附件1)一份;
2.申報對象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本人市民卡或銀行卡復印件各一份;
3.申報對象的個人身份證明材料:(1)城鄉低保家庭中的勞動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或有效證明;(2)低保邊緣戶家庭中的勞動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救助證》或有效證明;(3)國有、集體企業下崗的“4050”人員需提供《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再就業優惠證》) 。
六、其它事項
1.本補貼享受時間以“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為前提;
2.正在享受失業待遇的、已實現單位穩定就業的、有雇工的個體經營者、正在或已經享受其它就業扶持政策的和公示期間受到有效投訴的人員不納入該項補貼范圍;
3.表格填寫規定:必須是黑色水筆或鋼筆,不得使用圓珠筆等填寫,表格填寫不能使用復寫紙;
4.咨詢電話:0577-59911820(龍港市社會事業局人社科)

2023溫州龍港生活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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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港市社會事業局
【2023溫州龍港生活困難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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