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加緩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加緩刑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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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期徒刑緩刑指的是有期徒刑暫緩執行 , 是對經法定程序確認構成犯罪,應受刑罰的犯罪分子,因符合法定的條件,暫緩執行的刑罰的一種制度,而對于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即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 。
2.因此只有符合條件的犯罪才可以判決為有期徒刑緩刑,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后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 , 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 , 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
4.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 , 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
【有期徒刑加緩刑是什么意思】5.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 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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