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落“不明物體”,F-22再次出動


擊落“不明物體”,F-22再次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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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當地時間11日發表有關美國總統拜登與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就擊落加拿大空域“不明物體”進行通話的聲明 。聲明聲稱 , 加拿大北部空域出現“不明無人物體”,自發現該物體以來,拜登一直在聽取美國國家安全團隊的簡報,在兩國軍方建議下 , 兩國領導人授權將其擊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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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魯多與拜登 資料圖
白宮官網發布聲明稱,“拜登總統授權分配給北美防空司令部的美國戰斗機執行此次行動,在加方密切協調下,一架美F-22戰斗機在加拿大空域擊落該物體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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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2戰機資料圖,圖源:BBC
白宮發表上述聲明當天,特魯多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宣稱,他已下令在加拿大北部空域擊落了一個“不明物體”,“加拿大和美國的戰機緊急升空,美國一架F-22戰斗機開火成功將它擊落” 。他說 , 加軍將對該物體的殘骸進行回收和分析 。
加拿大國防部長阿南德指出,不明物體是在距離美加邊境約161公里處被擊落,稱“現在猜測物體的來源還不是很慎重” 。
五角大樓發言人賴德則指出,飛行物的大小與一輛小型汽車差不多,似乎沒有機動力 , 尚不清楚物體的“能力、目的和來源” 。
另據路透社報道,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2月11日發布通知,禁止航班在靠近加拿大邊境的蒙大拿州港口城市哈弗爾(Havre)附近空域飛行 , 并將該區列為“國防空域” 。FAA拒絕透露這次的封禁行動是否與之前出現的氣球或不明飛行物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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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Politico網站報道截圖
美加借機再炒作不明氣球事件 , 有觀察認為,這可能是為了應對北美防空司令部因近期事件被外界認為形同虛設的輿論 。美國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的最新相關報道就點明,美加國防部都提到了這次行動是由北美防空司令部(NORAD)進行跟蹤和分析 。阿南德還強調,這次行動是北美防空司令部首次擊落空中目標的行動 。特魯多則在社交媒體發文中直言,“感謝北美防空司令部對北美的監控 。”
此外,阿南德周五在華盛頓會見了美防長奧斯汀 。在簡報會上阿南德告訴采訪人員 , “去年 , 我們宣布升級我們的大陸防御和北美防空司令部,大約花費400億加元(300億美元),”她還補充說 , “這一事件凸顯了該倡議的重要性 ?!?br /> 消息來源:環球網、聯合早報、Politico
延伸閱讀:
中美“流浪氣球”事件背后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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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無人飛艇 資料圖
經濟觀察網 王義偉/文 如果說過了正月十五(陽歷2月5日)才算過完年的話,那么,剛剛過去的這個春節,中美兩國的很多人都被“球”吸引住了 。中國的觀眾在室內,在電影院里觀賞《流浪地球2》;美國的不少民眾在室外,仰望天空、尋找一只氣球的蹤影 。
這只氣球來自中國,慢慢悠悠進入美國領空 , 于1月28日被美國政府發現,彼時氣球應該是在阿拉斯加上空 。
美國政府選擇秘而不宣 。
2月1日,氣球飄到美國西北部的蒙大拿州上空,被一位當地居民發現 。該居民將這個消息發布在社交媒體上 , 并將這只氣球稱為來自中國的“間諜氣球” 。
這個消息在美國立刻成為爆炸性新聞,不但美國媒體連篇累牘進行報道、分析、預測,美國政府也有了一連串的動作:先是美國總統拜登聽取了國家安全簡報 , 然后是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宣布取消原定對中國的訪問 , 等到2月4日氣球飄到美國東部的南卡羅萊納州 , 即將飄出美國領空時,美國空軍派出最先進的F22隱形戰機,發射了一枚AIM-9X響尾蛇導彈,將氣球擊落 。
目前,美國軍方出動的多艘船艦正在對氣球碎片和相關設備進行打撈 。
這起事件被中國網民命名為“流浪氣球”事件 。
在“流浪氣球”事件的進展過程中,中美兩國的外交部門、軍方紛紛發出聲音,闡明了各自立場和態度 。
中美雙方針鋒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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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無人飛艇 資料圖
首先就是雙方對這只球的命名不同:中方無論是外交部 , 還是國防部,一直將這只球命名為“無人飛艇” 。美方在正式的文告中(比如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的聲明中),將這只球命名為高空監視氣球(high altitude surveillance balloon) 。
在筆者看來 , 中方的說法更專業、更準確 。因為飛艇和氣球在沒有人操縱的情況下 , 最大的區別就是,氣球是沒有動力的,飛艇是有動力的,比如引擎 。中方說法的背后,顯然是了解更多的細節 。
其次就是事件的定性不同 。中方表示這是一只民用性質的飛艇,用于氣象等科研,因為西風帶影響這種不可抗力的原因誤入美國 , 表示遺憾,希望美國冷靜、專業地處理該事件 。美國則認為這只氣球不請自來、不懷好意 。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在聲明中指出這只氣球“試圖監視美國大陸的戰略目標(attempt to surveil strategic sites in the continental United States)” 。奧斯汀用了“試圖”這個詞 , 可見美方在沒有掌握確切的證據(比如在氣球殘留物品中找到對地監視設備)之前 , 也不敢把話說死 。
在美國將氣球擊落之后,中國外交部、國防部都表達了嚴正抗議,其中國防部表示“(中方)保留使用必要手段處置類似情況的權利”,言下之意,既然你美國這么做了,如果將來有美國氣球飄到中國,中方也可以這么做 。
這起事件 , 除了命名、性質上的爭議 , 更重要的,是如何給這艘無人飛艇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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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A發布的軌跡推測圖
這牽扯到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 。
一些中文媒體、包括有專家認為這艘無人飛艇是民用航空器 。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芝加哥公約)》,民用航空器享有遇險進入權 , 即受到天氣等不可抗力影響時可以未事先通報進入外國領空 。因此,美方理應對遇險的民用航空器采取援助措施 。美國軍方動用戰機、發射導彈打掉這艘無人飛艇 , 侵犯的不是飛艇的遇險進入權,是中而國人(機構或個人)的私有財產權 。在西方的法律體系中,私有財產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所謂“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br /> 相關觀點認為,2001年4月1日中美南海撞機事件發生后,美國軍機未經中國允許進入中國領空迫降陵水機?。罄疵婪秸且浴壩魷戰肴ā蔽約罕緇?。如今美國公然否定中國無人飛艇的遇險進入權 , 這是雙標行徑 。
不可否認,包括《芝加哥公約》在內的一系列有關條約和規定 , 確實有保障民用航空器的條款,但真正的問題是,這艘中國的無人飛艇,是民用航空器嗎?
答案是否定的 。
由中國民航局發布的《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規定》是這樣定義民用航空器的:“本規定所稱航空器是指任何能夠憑借空氣的反作用力獲得在大氣中的支承力并由所載人員駕駛的飛行器械,包括固定翼航空器、旋翼航空器、載人氣球、飛艇以及中國民用航空局認定的其他飛行器械 ?!?br /> 這里面的關鍵詞是“由所載人員駕駛” 。也就是說 , 這艘飛艇(氣球)里面有人對其進行駕駛,是認定其為民用航空器的硬指標 。
僅這一條,這艘無人飛艇就不能被定性為民用航空器 。
由此可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的表述是非常嚴謹的 。面對外國采訪人員的輪番提問,她多次強調了這艘無人飛艇的民用性質 , 但從來不說這是民用航空器 。民用性質和民用航空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
這起事件的一個法律意義是 , 有必要對與民用航空器有關的法律條文、國際公約進行修改 。
《芝加哥公約》訂立于1944年,彼時無人駕駛概念還沒有出現 。中國民航局的《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規定》最早的版本發布于1998年,彼時無人駕駛這個技術還不成熟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進步,將來會有越來越多的通過衛星和地面操控相結合 , 從而實現無人駕駛的航空器在天上飛翔 , 執行運送貨物、搶險救災等任務 。
這樣的航空器,應該被認定為民用航空器,并擁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不但需要對國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修改,也需要對相關國際條約進行修改 。
法律也需要與時俱進 。
【擊落“不明物體”,F-22再次出動】這是中美“流浪氣球”事件給我們的重要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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