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原文 內蒙古養老金2023年上調方案公布


附原文 內蒙古養老金2023年上調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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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8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現就我區2023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調整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2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的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
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5元 。
(二)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 。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7%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以列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 。
(三)按照繳費年限調整 。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 , 每有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包括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含按有關規定折算的工齡) 。此項調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調整 。
(四)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1元 。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照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
三、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 , 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 , 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
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解讀
一、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幅度是如何確定的?
國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2023年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確定,與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相適應 , 體現了把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的要求 。3.8%為平均增幅,不是簡單地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照3.8%調整,具體到每個人,調整標準與本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年齡等具體情況相關 。
二、今年調整辦法的主要內容?
今年繼續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其中 , 定額調整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指增加的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基本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 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調整養老金時增加的也相對較多;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照顧 。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7.5元 。
(二)掛鉤調整 。
1.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2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7%增加基本養老金 。
2.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 。此項調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調整 。繳費年限中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計算 。
例如:繳費年限38年零4個月,可按照繳費年限39年計算,繳費年限掛鉤增加額=15×0.5+15×1+(8+1)×2=40.5元 。
(三)適當傾斜
對高齡退休人員傾斜:年滿70周歲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1歲養老金再增加1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養老金調整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
三、今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是如何規定的??退休人員何時能拿到增加的養老金?
【附原文 內蒙古養老金2023年上調方案公布】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 ,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23年1月1日起 。按照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總體安排,2023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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