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揚州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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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結婚證;
2、當地不動產(房產)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無住房產權登記的信息記錄材料;
3、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的 , 提供經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且在租賃期內的租房合同(或協議);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的公租房租賃合同;
4、如提取人不是本人 , 代辦人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關系說明材料(配偶、直系親屬);
5、提取人的公積金龍卡或商業銀行借記卡 。
注意事項
1、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租賃自住的,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三個月后可申請;
2、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賃住房提出提取申請,每年辦理一次;
3、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當前月繳存額的60%,每年度可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職工及配偶合計提取額不超過實際房租金額和本市規定的當年租房提取限額;
【揚州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4、職工配偶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證及公積金龍卡或商業銀行借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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