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棄繳社保后果誰承擔?員工個人可以放棄不交社保嗎?


自愿放棄繳社保后果誰承擔?員工個人可以放棄不交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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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自愿放棄繳社保后果誰承擔話題引熱議 。【#自愿放棄繳社保后果誰承擔#?】#放棄繳社保后公司需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社會保險對于每個人來說都很重要,但有些勞動者因各種原因不愿繳納社保,并與用人單位簽署了放棄社保協議 。這種放棄行為有效嗎?發生糾紛時又該由誰擔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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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員工自愿放棄繳納社保 , 這種情形用人單位可以不交社保嗎?
【回答】
一些用人單位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自愿放棄醫保,用人單位將其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 。
這種情況,單位不能免責 。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 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br /> 所以,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得私下就社會保險費進行約定 。員工自愿放棄繳納醫保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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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參保人未繳滿15年 , 不愿意延長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又該怎么辦呢?
【自愿放棄繳社保后果誰承擔?員工個人可以放棄不交社保嗎?】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延長繳費和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不愿意的 , 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終止了關系,也不用擔心之前的錢白交了 , 個人賬戶的錢會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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