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報廢年限 長安汽車幾年報廢


長安報廢年限 長安汽車幾年報廢

文章插圖
1、長安汽車15年報廢 。
【長安報廢年限 長安汽車幾年報廢】2、具體規定:9座(含)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越野車、輕型小客車、輕微型旅行車等)使用年限為15年 。到達報廢年限后需繼續使用的 , 可延長使用年限 。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不需要審批,每一年定期檢驗2次 。到達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一年定期檢驗4次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