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提取公積金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辦理材料


揚州提取公積金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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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
2、首次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或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提供商業銀行出具(加蓋印章)的《借款合同》、最新經銀行蓋章的商業貸款基本信息(含:貸款賬號、貸款人姓名、貸款金額、貸款余額等)、報賬期還款明細 , 并完成貸款賬號的綁定;再次辦理提取還貸手續時,只需提供最新經銀行蓋章的商業貸款基本信息和報賬期還款明細;
3、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辦人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關系說明材料(配偶、直系親屬);
4、提取人的公積金龍卡或商業銀行借記卡 。
注意事項
1、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使用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 且貸款余額未結清的 。
2、未有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可辦理 。
3、完成貸款賬號綁定
首次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住房貸款的,應當先完成貸款賬號的綁定 。職工本人只能就一套自有住房的住房貸款進行綁定,貸款結清后,自動解除 。貸款未結清,又變更綁定其他貸款賬號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同時不再允許變更綁定 。
4、選擇提取方式
職工在完成貸款賬號綁定后,應當在下列提取方式中自行選擇一種:
(1)轉賬還貸提?。好磕昕商崛∫淮? ,時間不限,提取額度不超過貸款剩余金額;
【揚州提取公積金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辦理材料】 (2)報賬現金提?。好堪肽昕商崛∫淮?,皽悮吱账制原?,提取額度不超過報賬期實際歸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 。報賬期為上個半年度的實際還款期數,即在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的 , 報賬期為上一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本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的,報賬期為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首次辦理報賬提取的,以往累計歸還的住房貸款本息可合并報賬;再次辦理的,中途未報賬期數可合并報賬 。
一套住房的住房貸款只能選擇一種提取方式 。提取方式經選定后 , 至住房貸款還清前只能變更一次;提取方式變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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