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揚州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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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證;
2、職工購買本市自住住房(不含商住樓和用于營業目的住房):購買本市商品住房的,提供建設(房產)行政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達到規定的首付比例的有效付款憑證;已領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完稅憑證或購房發票;
3、購買本市二手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已登記備案的買賣契約或完稅憑證;
4、購買外省市自住住房的,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能夠通過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從外省市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獲取職工房屋交易的真實性 。職工應當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和完稅憑證;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網上備案合同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5、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辦人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關系說明材料(配偶、直系親屬);
6、提取人的公積金龍卡或商業銀行借記卡 。
注意事項
1、購買自住住房的,每戶家庭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款總額;
2、所購住房產權人與非家庭同住成員共有的,每戶家庭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與所占產權比例相對應的購房款金額;
3、所購住房產權與非家庭同住成員共有的,另提供《房屋共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4、一套住房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揚州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5、提取范圍只限職工本人及配偶;
6、職工配偶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及公積金龍卡或商業銀行借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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