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申領失業保險金流程+發放標準是什么?


宜昌申領失業保險金流程+發放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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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申領失業保險金流程+發放標準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辭職的屬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被單位開除/辭退的屬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
個人申領失業保險金可在湖北政務服務網“一事聯辦”項目中選擇失業保險金申領進行,或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在窗口進行申領 。
【宜昌申領失業保險金流程+發放標準是什么?】 失業金的發放標準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確定,實行按月發放 。失業保險金領取月數與您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相關,繳費滿一年的為3個月,之后每增加一年增發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 最長不超過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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