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住房公積金可以緩繳嗎


一、放寬支持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政策實施范圍和期限
1.支持政策的實施范圍 , 由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中小微企業拓展至受疫情影響的我市注冊繳存企業 。
2.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 ,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 , 緩繳期限由2022年9月30日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
3.企業緩繳期滿后,從次月起恢復正常繳存 , 并應當在3個月內進行足額補繳 。
二、落實好受疫情影響繳存職工的相關支持政策
1.企業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由職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市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認定后,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最高月提取額由1500元/月上調至2000元/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 。
4.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 , 受疫情影響,也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 。緩繳期間不影響其提取和貸款權益 。2023年3月底前,應當及時足額進行補繳 。
三、其他
1.依據《關于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揚金管﹝2022﹞6號)已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緩繳的企業,期滿后 , 視實際情況需要,可再次緩繳住房公積金至2022年12月31日,從2023年1月起,按本通知要求恢復正常繳存和進行補繳 。
2.企業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緩繳的流程與材料,按照《關于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揚金管﹝2022﹞6號)執行(緩繳申請表樣式見附件) 。
3.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在執行期間,如上級部門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
附件:

揚州住房公積金可以緩繳嗎

文章插圖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揚州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揚州市中心支行
【揚州住房公積金可以緩繳嗎】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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