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珠海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政策


2022珠海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政策

文章插圖
2022珠海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政策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2〕6號,以下簡稱《省暫行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根據《省暫行辦法》規定,若我市為轉入地: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省內轉移接續的 , 參保人員在轉出地最后一次繳費的次月,仍享受轉出地的職工醫保待遇 。在轉移接續前連續繳費未中斷的,參保人員在轉入我市參加職工醫保后,自繳費次月起享受我市職工醫保待遇,確保待遇享受無縫銜接 。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轉移接續前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 , 參保人員可按規定辦理中斷繳費期間的職工醫保費補繳手續,補繳后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 , 繳費當月即可在我市按規定享受待遇,中斷期間的待遇可按規定追溯享受,且不得重復享受待遇 。
【2022珠海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的待遇銜接政策】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 ,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我市規定執行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