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適用范圍對象


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適用范圍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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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范圍對象
參保人員跨市流動,不得重復參保 , 不重復享受待遇,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
(一)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 。流動就業人員跨市就業時 , 應按規定參加勞動關系所在地職工醫保,辦理職工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
(二)居民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 。非就業人員參加居民醫保后,因戶籍或常住地變動需跨市流動,原則上當年度在轉入地不再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可按規定參加轉入地下一年度居民醫保 。
(三)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跨制度轉移接續 。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跨市流動后未重新就業的,按規定參加轉入地居民醫保,可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
【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適用范圍對象】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跨市流動并在轉入地就業的,按規定參加轉入地職工醫保,可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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