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產假多少天2023新標準 2023年廣東深圳產假延長至158天什么時候實施?


深圳市產假多少天2023新標準 2023年廣東深圳產假延長至158天什么時候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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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上班族來說,除了工資待遇是大家最關心的重點之外,還有一個很受關注的福利就是,假期 。該休的假期有哪些,有多少天,這對于大家來說都是很重要的 。產假可以說是所有假期中最長的一個假期了,就有很多人會開始擔心一點,休完產假之后,會不會影響其他應有的假期,年假還能不能正常休?接下來就跟我們小編一起了解2023年深圳法定產假有多少天吧?
2023年深圳產假新規能休多少天?
據我們小編了解,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按照有關法規享受獎勵假 。獎勵假:根據有關法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 。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 , 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法規享受80日的獎勵假 。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
深圳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可以同時領嗎?
不可以 。職工不可以同時享受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 。職工已經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 。
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
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可以都拿嗎?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可以都拿,但是必須滿足其享受的條件,產假工資指的是用人單位在職工生育期間 , 依舊按照正常出勤進行工資的發放,而生育津貼是該職工提交材料 , 用人單位進行申請代辦,由生育保險向該職工產假期間發放的生活費用補助,兩者的發放單位是不一樣的 , 所以并不是一回事 。
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我國的相應法律法規為其職工進行生育保險費用的繳納 , 繳納滿足一定的時間要求后,該職工如果準備生育小孩了,就可以享受到相關的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分為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和生育津貼的發放這兩個部分,在生育保險繳納的次月,該職工其實就可以使用生育保險報銷生產費用了,而生育津貼則是需要達到時間要求和生產要求,才能夠進行申領的 。
在實際生活中,生育津貼是先發放給用人單位的 , 再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放給該休產假的職工,很多時候,用人單位會先按照該職工的實際在崗工資標準進行計算,然后發放給該職工 , 之后攜帶該職工的生育津貼申領材料到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手續,之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所發放的資金就會補貼給用人單位,再抵扣生育津貼和實際工資的資金之后,多出來的部分會發給該職工 。
舉個例子,假設某職工是甲單位的在崗職工,該職工的月均工資為3600元 , 她所在的用人單位的社保繳納費基數為4200元,假設所在地區法定產假時長是98天 , 那么該職工可以獲得的生育津貼是4200÷30×98=13720元,這13720元會比其實際在崗98天能夠獲得的工資多,但也會在抵扣完社保費用后全部發放給該職工,不過這98天的產假期間是不會有工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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