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生育保險的醫療費用包括哪些?


茂名生育保險的醫療費用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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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生育保險的醫療費用包括哪些?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
一、職工享受的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
1.產前檢查費用 。產前檢查項目分常規項目和備查項目 。常規項目指定點醫療機構應當為職工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備查項目指視病情需要建議檢查的項目 。產前檢查補助限額為每孕次600元 。已由公共衛生或者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負擔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
常規項目:產檢、尿常規、血常規、血型、血糖、肝功能、腎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學檢測、HIV篩查、B超、胎心監測、心電圖 。
備查項目: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體母體血清學篩查、丙型肝炎抗體測定、血紅蛋白電泳試驗、抗D滴度檢查(Rh陰性者)、陰道分泌物檢查、甲狀腺功能篩查、宮頸脫落細胞學檢查、宮頸分泌物檢測淋球菌、宮頸分泌物檢測沙眼衣原體 。
2.分娩住院費用 。職工分娩住院期間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診治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的費用 。
3.終止妊娠費用 。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輸精管結扎或者復通手術、人工流產、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
(三)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項目費用 。
須知:
1.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的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參照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待遇標準執行 。
2.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應當符合我國和省法規的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 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內的支付比例為100% 。不屬于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生育醫療費用,按照法規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
二、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因醫療發生的應當由醫療機構承擔的費用;
(二)應當由公共衛生或者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負擔的費用;
(三)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或者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四)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
【茂名生育保險的醫療費用包括哪些?】(五)法律、法規、規章不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醫療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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