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交社保有時效嗎?可以補繳幾個月


補交社保有時效嗎?可以補繳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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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交社保有時效嗎?
有的 ,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
【補交社保有時效嗎?可以補繳幾個月】第六十三條要求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如果企業的侵權行為是持續的,職工可隨時尋求勞動監察保護 , 且不受追溯時效限制 。你可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舉報維護自身權益 。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 , 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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