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發軟文怎么樣?軟文代發莫成假聞搖籃

據《新京報》近日報道,9月7日,新華網一份聲明將自我炒作的史潤龍曝光 。 濟南警方經過調查發現,史潤龍編造各種頭銜,找他人代寫文章在網上發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 采訪人員調查發現,網上有不少所謂的軟文發布平臺,此類平臺對文章內容審核并不嚴謹,給錢便可發布 。
“史潤龍事件”不僅暴露出史潤龍本人愛慕虛榮,也暴露出當下的網絡生態很不健康,不僅有人為史潤龍代寫代發虛假文章,而且多家正規網站進行轉載 。 而在“史潤龍事件”背后,更有一個完整的軟文服務產業鏈——有專門提供軟文代發、代寫等服務的網站,也有與之合作的媒體平臺和頻道,還有套餐服務 。
所謂軟文,不過是一種文字廣告或者說是一種虛假新聞 。 軟文代寫代發現象也存在了很多年,互聯網普及之后更為突出,“史潤龍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 相對而言,涉及個人宣傳的軟文較少,而涉及企業的軟文非常多,常常讓讀者分不清軟文究竟是廣告還是新聞?
很多網站,既不嚴格審查軟文內容,也把軟文視為新聞來發布,更不會標明“廣告”,這不僅誤導了讀者,而且也損害了新聞的公信力 。 因此,筆者認為,應全面規范軟文發布 。 之所以出現軟文代寫代發并形成產業鏈,源頭是某些網絡平臺在新聞發布環節不夠規范,要么是平臺為了經濟效益,允許編輯或廣告人員像發布新聞一樣發布軟文;要么是某些平臺的編輯人員自己拿了錢,私下接受軟文,以“新聞”等名義來發布 。
所以,規范軟文代發必須從病根入手,即有效規范網絡平臺的稿件發布行為 。 新聞就是新聞,廣告就是廣告,不應該讓廣告冒充新聞 。 多個經營軟文代寫代發的平臺只是一種中介,真正的軟文發布權在網絡媒體,有必要讓其把已發布的軟文標明為廣告 。 其次,虛假新聞的受害者應主動維權 。 不可否認,某些軟文只是為了吸引眼球達到宣傳目的,并無惡意 。 這種軟文可以發布,但應該準確歸類,標明廣告 。 還有一種軟文散布虛假言論、誹謗、侮辱、攻擊他人,會對他人造成誤導或者其他傷害,受害者應主動維權 。
有關方面可以從軟文發布平臺入手,了解哪些網媒收錢發軟文,然后要求不規范的網絡媒體進行整改 。 當然,希望相關平臺自覺從“史潤龍事件”吸取教訓,主動規范發稿環節管理監督,不給軟文變成假新聞的機會,也可以直接從軟文發布平臺入手進行新聞打假 。
此外,軟文發布平臺還提供有償刪稿服務,擾亂了市場秩序 。 如果情節嚴重,獲利超過一定數額,就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有關方面也要依法追責 。 總之,不能讓軟文代發平臺變成虛假新聞制造搖籃,不能讓軟文把新聞、廣告、虛假新聞攪渾,去誤導公眾 。
關鍵在監管
【代發軟文怎么樣?軟文代發莫成假聞搖籃】軟文代發平臺的長期存在背后是畸形的市場和需求,而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關鍵是監管力度不夠 。 比如,在搜索引擎上以關鍵字“軟文代發”搜索,獲得相關結果有55萬余個,多頁排名靠前的為某搜索引擎推廣的軟文代發平臺廣告 。 在一些社交軟件上進行同樣的搜索,彈出多個帶有“軟文代發”字眼的聊天群 。 足見這個灰色的市場已經十分嚴重,甚至覆蓋了人們網絡生活的各個傳播渠道,因此,是到了必須嚴厲打擊軟文代發的時候了 。 (江蘇 郭元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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