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多少?

【建湖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多少?】

建湖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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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一覽:
參保人員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支付后 , 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大病保險按規定予以支付 。大病保險實行自然年度內分段按比例報銷:
1、起付標準為1.6萬元(困難人員0.8萬元),起付標準至20萬元(含),報銷60%;
2、2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報銷70%;
3、30萬元以上,報銷80% 。
4、困難人員以上報銷比例對應提高10個百分點 。
以下費用不納入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計算:
(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以外的藥品費用 ,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費用(即丙類)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不予報銷期間發生的費用;
(2)特殊醫用材料超過年度限額、住院床位費超過規定標準的費用;
(3)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單病種結算、特藥單項結算個人負擔部分的費用和使用藥品超過省定醫保支付標準以上的應由個人負擔費用;
(4)乙類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個人先自付費用的50%以上部分和超過年度最高報銷限額的政策范圍內費用的50%以上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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