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間工作時中毒算不算工傷?

【在車間工作時中毒算不算工傷?】

在車間工作時中毒算不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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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2015年5月29日,合肥經開區某粘合涂層材料公司涂布車間一名員工使用乙酸乙酯溶劑清潔時,產生強烈刺激性氣體,致使趙某、夏某、張某、葉某四名員工發生頭痛等狀況,診斷為:有毒氣體中毒 。
2015年6月9日,某材料公司為四名員工向經開區人事勞動局提出工傷申請,區人事勞動局受理后,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趙某、夏某、張某、葉某為工傷 。
【復議訴訟】
雙方均未提出行政復議或訴訟 。
【法律評析】
員工在單位車間工作時接觸有毒化學物品中毒,系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造成,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認為工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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