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發朋友圈羨慕工資按時發被開除:開除員工流程是什么?


女子發朋友圈羨慕工資按時發被開除:開除員工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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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河南商丘一網友爆料稱,自己發朋友圈“羨慕人家工資按時發放”,同事評論“我也羨慕”竟被一起開除,在網絡引發熱議 。
據該網友展示的通報顯示 , 因醫務人員張某、某某私自在朋友圈亂發,對公司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工資結清 , 予以開除本公司 。底部公司署名為康寧醫養中心 。
據康寧醫養中心自稱負責人回應稱確實存在這樣的事,領導刷到朋友圈內容,覺得員工沒有集體性和凝聚力,拖欠工資屬于公司正?,F象 。
【女子發朋友圈羨慕工資按時發被開除:開除員工流程是什么?】企查查APP顯示,該公司有兩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約47.41 萬元,執行法院均為河南省商丘市睢縣人民法院,該公司參保人數為0 。
4月22日,媒體采訪人員聯系上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對于此事,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已立案調查 。
“昨天下午4時,我們已經對公司下發了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 ?!惫ぷ魅藛T稱,該網友在被辭退后便來到了人社局反映相關情況,目前相關案件處于勞動保障監察階段 。
作為HR,隨時都要面對“辭退”工作,就算做不到好聚好散,也要盡可能避免勞動糾紛,那么開除員工流程是什么?
從總體來說,解雇員工的大致流程為:需要有合法的理由→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辦理離職工作交接→結算工資 , 出具離職證明→辦理社保和公積金轉移手續等 。
1、合法的解雇理由
解雇理由從大類來分,可以分成兩類:勞動者無責解雇和勞動者有責解雇 。
這里所指的“責”,可以簡單理解成“過錯、過失” , 比如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提供虛假材料欺騙入職、犯罪、過失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需明確數額)、不符合錄用條件等等 。
所謂勞動者無責解雇,也就是說在勞動者沒有過失或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行使解雇權,一般情況而言,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所謂勞動者有責解雇,是指因勞動者過失或過錯,用人單位行使解雇權,一般情況而言,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
在眾多的解雇理由中,最容易引發勞動爭議甚至是構成違法解雇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雇
必須要事先讓勞動者在“錄用條件確認書”上簽字 。
(2)、試用期滿以“嚴重違紀(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雇
必須要符合兩個條件:規章制度有效(內容合法、制定流程合法、做過公示、告知過勞動者)、有明確違紀證據 。
(3)、試用期滿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雇
簡單來說,不能勝任工作就是工作能力不行,不符合該崗位的要求 。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并不能立即解雇 , 必須先經過調崗或培訓程序 , 再次被證明不勝任工作,方可解雇,且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
此外,試用期內不能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雇 。
(4)、以勞動者違法為由解雇
《勞動合同法》只規定了勞動者犯罪,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違法呢?比如說因為賭博、嫖娼等行為被治安處罰,屬于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并未規定勞動者違法可以無條件解雇,因此,建議在規章制度中將此類違法行為定義成嚴重違紀,否則,據此解雇很容易構成違法解雇 。
(5)、經濟性裁員
必須要確保裁員的流程符合法律規范 。
2、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無論是勞動者無責解雇還是有責解雇,原則上用人單位都需要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 俗稱辭退通知書或解雇通知書,需要強調的是,此通知書需要實際“送達”給勞動者才生效 。可以讓勞動者當場簽收,如果勞動者拒絕簽收,則可以用EMS郵寄送達(注意不能用其它民營快遞,包括順豐) 。
3、辦理離職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解雇員工,最后的氣氛一般都不會太好,所以,務必在員工正式離職之前做好工作交接,否則,一旦員工結算完工資走人 , 用人單位再去找勞動者處理工作上的事情 , 就會比較被動 。
4、結算工資
用人單位在解雇員工后,一定要記得及時發放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 如果拖延不發的話,則很容易導致勞動者反過來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由提起仲裁 , 主張經濟補償金 。
5、出具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俗稱離職證明) 。
這里重點是“應當”和“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表明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是法定責任和義務,不能附帶任何條件或以任何理由拒絕出具(比如勞動者不辭而別、未配合交接工作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規定了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的時間要求,原則上是哪一天解雇的員工,哪一天就需要出具離職證明 。
實踐中因為未及時給離職員工出具離職證明而導致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例非常多!
6、辦理社保和公積金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同樣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 。
這是解雇員工的最后一個步驟了,也是最容易被忽視的環節,如果不及時辦理此項手續而導致勞動者不能及時繳納社保 , 用人單位將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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