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報銷有時間要求嗎?


上海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報銷有時間要求嗎?

文章插圖
上海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報銷有時間要求嗎?什么時候可以開始報銷的?
這是有的 。居保人員發生大病費用后,應在醫療費用收據開具之日起的6個月內,到本人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申請報銷大病醫療費用 。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的承辦機構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目前委托以下四家商業保險機構辦理,具體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參保人員首次申請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時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作為當年本人辦理居民大病醫療費用報銷的定點經辦機構,一旦選定年度內原則上不要更改 。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進行籌集 , 籌資標準定為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籌資總額的2%左右,采取分期劃撥方式 。每年的實際籌資金額 , 由市醫保部門會同市財部門等部門根據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籌資情況、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水平、大病保險補償標準及大病保險資金運行等情況測算確定,報市相關部門批準實施 。
【上海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報銷有時間要求嗎?】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