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東莞城鄉居民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上調


2022東莞城鄉居民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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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東莞城鄉居民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上調
為進一步保證和改善民生 , 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證水平,經廣東省批準,自2022年7月1日起,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即在原標準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礎上增加10元 。
本次調整后參保人領取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90元 。新標準將在8月31日前發放到位 , 并補發7月份新老標準的差額 。
本次調整將惠及全省868萬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年城鄉居民 。
拓展:2022東莞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2022東莞調整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 , 具體如下:
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加發28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體現公平原則 。
掛鉤調整
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1%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 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 。增加額少于15元的,按15元發放 。
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轉干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高齡人員按年齡分四個檔次傾斜調整 。
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方法進行傾斜調整:
2021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 , 每人每月加發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200元 。
對上述高齡人員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后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
【2022東莞城鄉居民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上調】2.向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轉干部傾斜調整 。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后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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