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市規范社保緩繳政策實施方法


2022桂林市規范社保緩繳政策實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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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規范社保緩繳政策實施方法
(一)規范企業適用條件 。
5個特困行業企業緩繳適用條件不變 。
17個困難行業企業 , 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 , 應符合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處于虧損狀態等條件,具體規定如下:
1.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含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市、縣(市、區);出現疫情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等管控區域或發布“停工停產”、“足不出戶”等政策的縣(市、區);8個邊境縣(市、區) 。
【2022桂林市規范社保緩繳政策實施方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屬于企業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處于虧損狀態:
(1)申請緩繳月之前1個自然月處于虧損狀態 。
(2)申請緩繳月之前3個自然月累計虧損 。
(3)2022年1月至申請緩繳上月累計虧損 。虧損按照企業財務報表確認 。
17個困難行業企業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需符合條件2,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需同時符合條件1、2 。中小微企業劃型可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發〔2022〕25號)有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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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規范審批權限 。
5個特困行業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審批流程不變 。
17個困難行業所屬困難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核準 。審核企業是否適用17個困難行業時,應以企業參保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為依據 。自治區本級和各地要嚴格把握適用范圍和條件,不得擅自擴大范圍、降低標準,批準緩繳的企業名單等情況按月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廣西稅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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