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養老金2022上調什么時間發?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淄博市養老金2022上調什么時間發?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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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上調,調整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全市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調整補發的養老金將于7月底前發放到位 。
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在調整上 , 按要求,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方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保持統一;在調整時間上,淄博市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調整補發的養老金將于7月底前發放到位 。
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
調整和標準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原則,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養老金 。
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原則,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2021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6%確定月增加額 。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 。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 , 每滿1年,月增加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 , 按1年計算 。
適當傾斜
【淄博市養老金2022上調什么時間發?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 。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要求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對2021年12月31日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2021年12月31日前 ,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對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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