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醫保賬戶共濟條件及使用方法


武漢醫保賬戶共濟條件及使用方法
武漢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從僅限職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給家庭成員使用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允許用于支付武漢市參保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武漢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合規費用 。
一、開通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條件
醫保個人賬戶授權人為武漢市范圍內正常繳費的職工醫保參保人,且已經激活個人醫保電子憑證 。
個人賬戶共濟對象(也稱“個人賬戶共濟使用人”)為武漢市范圍內正常繳費的職工或居民醫保參保人,使用人也需激活醫保電子憑證 。
小提示:雖然不是所有類型的醫保都設有個人賬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不設立醫保個人賬戶),但是“所有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都擁有醫??ǎㄉ绫?ǎ┗蛘邍裔t保電子憑證” 。
二、開通及使用方法
1、共濟關系綁定、解綁可通過“湖北智慧醫?!笔謾CAPP完成 。醫保關系正在轉移或者終止、暫停醫保關系的參保人暫不能綁定 。

武漢醫保賬戶共濟條件及使用方法

文章插圖
2、就醫購藥應出示使用人本人醫保電子憑證 。結算時,將優先劃扣使用人本人醫保個人賬戶余額 。
【武漢醫保賬戶共濟條件及使用方法】 3、若使用人為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或無余額,使用人為居民醫保無個人賬戶時 , 系統將隨機使用授權人的個人賬戶余額進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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