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大連市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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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決定》已于2022年7月29日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煲黄饋砜纯从惺裁葱伦兓?。
一、新變化
01
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有變化
《浙江省事業保險條例》(下稱《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 , 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所在地最低工資的90% 。我市自2022年8月起失業保險金月標準從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從1472元/月提高至1656元/月 , 每月增長184元 。
失業補助金標準也做相應調整 ,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從736元/月提高至828元/月;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從295元/月提高至332元/月 。
02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核定方法有變化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一)累計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 , 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滿六個月領取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 , 按照六個月計算;
(三)累計繳費時間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領取一個月失業保險金 , 余數滿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
Ps:2022年8月1日后尚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其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按照《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重新確定,其剩余期限內失業保險金的標準重新核算后發放 。
二、辦理小指南
01
失業保險金
1.申領條件: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 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
2.申領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證 。
3.申領方式:
【《大連市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窗口辦理:窗口信息附后;
網絡辦理:浙江政務服務網;
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辦理;
浙里辦APP
02
失業補助金
1.申領條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
2.申領材料:社??ɑ蛏矸葑C 。
3.申領方式:同失業保險金申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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