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及證件 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手續及證件


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及證件 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手續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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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及證件 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手續及證件】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需要備齊一定的證件,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辦理離婚手續 。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證件有:雙方的常住戶口簿,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雙方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 雙方各兩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
2、接下來,證件材料準備齊全,然后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 辦理時長不久,當天就能辦理完畢 。雙方協商后 , 執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就可領取離婚證 , 正式離婚 。
3、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雙方的手續完備,當時即可辦理,可以說是協議比較順利的 。如果出現協議不順利時,有一方不同意離婚 , 或者就財產分割、撫養、贍養等事宜達不成一致的話 , 則需要通過起訴離婚 。首先 , 準備好,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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