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紹興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


2022年紹興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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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紹興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2022年紹興市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如下:
一、繳存職工用征收補償款(或房票)購買自住住房,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且放款不納入輪候,優先予以發放 。
二、繳存職工用征收補償款(或房票)購買自住住房 ,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總額(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共同購房人)與申請的貸款額度之和不超過所購住房的房屋總價 。
三、繳存職工家庭唯一自住住房被征收的,未購房期間可憑房屋拆遷征收協議等相關證明以無房租賃理由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房租 。
四、繳存職工凡在2022年5月31日后簽訂房屋拆遷征收協議的,可按本政策執行 。其他相關政策,按《紹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實施細則》(紹住金〔2022〕19號)、《紹興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實施細則》(紹住金〔2022〕18號)執行 。
如果要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要注意貸款申請時限,不要超期哦!
申請人應當在下列期限內提出貸款申請:
1.購買預售新建商品房的 ,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24個月內;
2.購買二手住房或拍賣住房的 , 在辦妥“不動產權證書”、“契稅”(稅收完稅證明)3個月內;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在工程竣工后3個月內及相關批文的有效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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