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什么時候采用公歷的,公歷是從什么時候在什么地方開始推行的?

公歷是從什么時候在什么地方開始推行的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 , 清朝統治被推翻 , 孫中山在南京建立中華民國政府 。各省都督府代表在南京召開會議,討論歷法問題 。會上達成了“行夏歷,所以順農時;從西歷 , 所以便統計”的共識,決定使用公歷 , 把公歷1月1日定做“新年”,把農歷正月初一稱做“春節”,但并未正式命名和推廣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使用“公歷紀年法”,將公歷1月1日定為“元旦”,把農歷正月初一定名為“春節”,以立法的形式在中國推行公歷 。
中國什么時候有陰歷陽歷之分的中國自古就是使用陰歷和干支紀年法,直至1912年 , 中華民國采用公歷為國歷 。
辛亥革命爆發后次年(1912年),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采用公歷作為國歷,紀年方面,公元紀年法與民國紀年法并行 。
1949年9月27日,經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國際社會上大多數國家通用的公歷和公元作為歷法與紀年 。
中國四大傳統節日過陽歷的是哪一個清明節作為我們國家的傳統節日,但是他也是與二十四節氣有關的節日,從而為了方便計算,采用的是公歷(陽歷)算法來計算清明節的 。
地球公轉一周為黃經360度,當地球到達黃經零度時定為春分,而后每運行15度有一個節氣,共有廿四節氣 。因此,節氣在陽歷上的日期是固定的,由于閏年的原因,最多相差兩天 。農歷是反映物候變化、指導農時的陰陽歷,它還結合了陰歷--月相29.5天的周期(一次滿月到下一次滿月的時間間隔) 。一年12個月 , 每月卻是以30為基本天數,這就必然會差異 。按陽歷計算,清明可以固定在4月5日或4日(以當年二月平或29日而差異) 。從天文角度說,4月5日或6日視太陽(視太陽就是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到達黃經15度的時候,這時就可以定為清明 。陰歷是太陰歷 , 是以月相的周期來計時的,一次滿月到下一次滿月的時間間隔為一個月;陽指太陽 。陽歷又叫太陽歷,以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為一年 。
國際通用的公歷是怎么產生的【我國是什么時候采用公歷的,公歷是從什么時候在什么地方開始推行的?】從古羅馬時起,全年的第1天 , 即歲首規定在春分日,并且置于Maius月內 。
儒略·凱撒改歷后,歲首放在Jan-uarius月的第一天,因而春分就處在3月這個月份中了 。公元325年,當時歐洲的基督教國家在尼斯召開宗教大會,會上一致認為儒略歷是最準的歷,決定共同采用 , 并且根據當時的天文觀測規定春分日必須在3月21日 。儒略歷規定每隔3年一閏,4年的總日數即為365×4+1=1461,平均每年的長度為365.25天 。回歸年的實測值是365.2422天 , 同儒略歷平均年僅相差0.0078天 。這個量是不大的,在短時期內可以說是很準確的 。然而這個差數長時期積累下去,經過128年就要相差1天 。實際上到了公元1582年,天文觀測發現,春分日不是發生在3月21日,而是在3月11日 。這說明日歷和天時的相差已經有10天了 。從尼斯會議算起到1582年 , 大約每400年相差3天 。當時的羅馬是政教合一的國家,宗教的最高統治者羅馬教皇有著無上的權力 。這時的教皇是格里高利十三世,他召集很多學者和僧侶討論歷法改革的問題,決定采用業余天文學家利里奧的方案,每400年中去掉3次閏日 。公元1582年3月1日,格里高利頒發了改歷的命令: 1.把1582年10月4日以后的一天改成為1582年10月15日; 2.那些世紀數不能被4整除的世紀年(1700,1800,1900等)不再算作閏年,仍算作平年 。這兩條規定至為重要 。第一條規定實質上就是把春分日改回固定在3月21日,解決了日歷和天時不合的矛盾 。第二條規定是把歷法的精確度大大地提高了一步,保證這種歷法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也能適用 。根據這項規定,400年中總共有97個閏年,總日數應為 365×400+97=146097天 。因此,平均每年的長度為 146097÷400=365.2425天 。這與回歸年實測值365.2422天相差只有0.0003天 。換句話說,要經過3300多年 , 這兩者才有1天的相差 。比起儒略歷經過128年就相差1天 , 格里高利歷顯然要精密得多了 。正是由于格里高利歷精度很高,因此先是歐洲后是世界各國,陸續地都采用了這個歷,這就是現在所通稱的“公歷” 。公歷的回歸年長度取為365.2425天,我國早在公元1199年行用的南宋“統天歷”中就采用了這個數值,比公歷早了380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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